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再所难免,纵观历史,发达国家力图工业发展所遭遇的重大事件也是触目惊心, 1952年12月5--8日的伦敦烟雾事件、1953—1965年日本水俣病事件等,发达国家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路线,前车之鉴,中国绝不能犯同样的错误,而我们的环境污染治理也已经迫在眉睫,应该庆幸地是我们已经意识到生态危机、环境污染的后果,国家政策不断改革、环保部门不断响应监管,2015年,先后颁布了“新环保法”、“水十条”,国家政策不断在推出可见我们的环境治理已刻不容缓。
日前改革小组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四份文件从不同的层面规定了生态建设的新动向,创造性地提出“党政同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损害生态环境终身追责等,表明了中央在加强生态建设方面的决心和信心,释放出明确的政策信号和制度导向。 “生态建设”成为日前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的重要议题。会议强调,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关键是要发挥制度的引导、规制、激励、约束等功能,规范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行为,让保护者受益、让损害者受罚。
“此次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5个文件中,有四个涉及环保。伴随着相关文件出台,一系列前所未行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做法落地,带来环境保护监管体制新变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在国家层面首次明确提出。
也许民众对这些政策文字还没有细致的概念,政策真正的贯彻落实带来显著的环境治理和防污成效,便是对这些环控政策的诠释,当然环境污染分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工业污染需要政策严控,生活污染则要我们每一个民众的自我约束。